释义 |
无因管理之债的索赔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索赔范围和妥善管理。管理人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为被管理人支付的必要或有益费用、必要或有益的债务以及管理造成的损失。在管理活动中,应该认真、妥善地管理,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损失,避免损失,或增加其利益。 法律分析 无因管理之债的索赔: 一、明确索赔范围。也就是说,哪些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能要求对方支付。通常情况下,如果管理者为他人妥善管理事务,客观上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以要求以下费用: 1、要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付的必要或有益费用。必要或有益的,应当根据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人的意志; 2、要求偿还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请求赔偿管理造成的损失。 二、在管理活动中,应该认真、认真、妥善地管理。所谓的妥善管理,客观地说,管理应该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损失,避免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有管理活动。 结语 无因管理之债的索赔需要注意明确索赔范围,包括必要或有益的费用、必要或有益的债务和赔偿管理造成的损失。同时,在管理活动中要仔细、妥善地管理,以避免对被管理人财产的损失,增加其利益或避免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