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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区社保和市社保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成都 市新 社保 比例是怎样的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9年成都新社保比例 (一)个人社保缴费比例 2019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 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 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 平均工资 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二)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 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 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二、成都 社保卡 到哪儿更换 成都社保卡需要更换的话到参保中心更换,各参保中心地址如下: 锦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邮政编码:610016 值班电话:86754061,传真:86620961 青羊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邮政编码:610000 值班电话:86257249,传真:86257249 金牛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邮政编码:610031 值班电话:87705565,传真:87705564 武侯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2号楼3单元 电话:028- 12333 转武侯区 成华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148号,邮政编码:610051 值班电话:84310212,传真:84386929 青白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邮政编码:610303 值班电话:83661501,传真:83661505 新都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都区清源路90号,邮政编码:610500 值班电话:89399390,传真:89396189 温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7,邮政编码:611130 值班电话:82728332、82668850,传真:82728332 都江堰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邮编:611830 值班电话:61929048,传真:61929055 彭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邮政编码:611930 值班电话:83876115,传真:83876115 邛崃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邮政编码:611530 值班电话:88791661,传真:88791661 崇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崇州市昌明路1号政府二楼(原人事局),崇州市蜀州中路426号(原劳动保障局) 邮政编码:61 123 0 值班电话:82272297(原人事局),82272244(原劳动保障局) 传真:82214115(原人事局),82214708(原劳动保障局) 金堂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邮政编码:610400 值班电话:84935892、84939754,传真:84923070 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10组,邮政编码:610200 对外服务电话:85836999,传真:85736205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郫县郫筒镇何公路9号,邮政编码:611730 值班电话:87927848,传真:87929753 大邑县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观音阁街西段126号,邮编:611330 值班电话:88280024,传真:88280024 大邑县人事局 地址:大邑县东壕沟北段199号,邮编:611330 值班电话:88222329,传真:88222329 蒲江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蒲江县桫椤路上段73号,邮政编码:611630 值班电话:88550730,传真:88550730 新津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津县瑞通路146号,邮政编码:611430 值班电话:86351880,传真:82516400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新社保比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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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