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如在医院去世,则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如在家去世,则通知辖区派出所到现场,由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当所有后事都料理完后,遗属再去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帮逝者注销其户口薄、身份证、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与逝者相关的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