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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农村的房屋土地证怎么过户
释义
    一、民法典中农村的房屋土地证怎么过户
    民法典规定,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要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条件和除外的条件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和住房一起转让。
    2、下列转让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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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