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 |
释义 | 公司歇业和停业没有太大区别,都是公司暂停经营活动。但如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则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五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 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 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 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母子公司与总分公司的区别有: 1.关系不同:母子公司之间是投资人与被投资人的关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隶属于总公司。 2.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所属总公司负责清偿。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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