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使用电子证据时,如何保证其真实性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证明其真实性。具体而言,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有以下几种方法: 1. 依法取证。如果需要使用电子证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取证,比如可以请公证机关对电子证据进行公证。或者通过法院调取电子证据原件进行核查。 2. 采取技术手段。如使用数字签名、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加密或者验证,以保证其真实性。 3. 证人证言。如有人目睹或参与了涉及到电子证据的行为,可请其提供证言,以证明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质疑的,由举证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子签名的真实性是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确认的,也是电子签名用户应当承担的责任。” 以上是验证电子证据真实性的三种方法,其中采取技术手段验证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无论使用哪种方法,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