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在二审法院撤回起诉后,能否再次提起诉讼? |
释义 | 二审撤回起诉后,不得再次起诉,一审裁判将被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8条,原告在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如再次起诉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二审撤回起诉后,不能再次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 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原告在二审法院撤回起诉后,是否存在重新提起诉讼的法律途径? 在原告在二审法院撤回起诉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实存在重新提起诉讼的法律途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撤回起诉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再次提起诉讼。例如,原告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重新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二审法院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再审。当然,具体的法律途径和程序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因此,原告在撤回起诉后,如果有重新提起诉讼的意愿,应当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原告在二审撤回起诉后,不得再次起诉。原告撤诉需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方可准许。法院准许撤诉后,应当一并撤销一审裁判。如果原告在二审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根据具体情况,原告可咨询专业律师,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重新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