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怎样争取两岁小孩抚养权 |
释义 | 女方争夺两岁以上孩子的有利条件是: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己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一、母方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提供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4.多关心照顾孩子,让孩子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因为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认真参考十周岁以上孩子自己的意愿。 二、孩子父亲有病能争抚养权吗 可以争抚养权。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 3.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孩子4岁离婚如何判呢 孩子4岁离婚时,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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