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期房存在的风险:1.买卖期房合同效力无效的风险;2.交房时间不确定的风险;3.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无门的风险;4.产权归属不确定的风险;5.出售者身负债务面临的风险;6.逾期还贷的法律风险;7.一手期房出卖人信誉不确定性的风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