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车不给带的东西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止载质量1.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机动车辆未经准许驶入以下区域:北京东西路(含)以南,解放东西路(含)和天津路(含)以北,翔宇大道(含)以西,北京南北路(含)以东。 二、止未经准许的货运机动车辆每日7时至20时30分驶入健康东西路(翔宇大道至北京北路段)、淮海东西路(水渡广场至北京北路段)和淮海北路(水门桥至黄河桥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