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的效力范围如下: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4、对事的效力。 法的特征有: 1、国家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2、国家强制性:法由于国家强制权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果; 3、规范性:法是确认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1)具有能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 (2)通过界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从而影响社会关系(以利益为导向)。 4、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1)明确内容使人们能够预测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可预测性); (2)它普遍地适用于一切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及其活动。 综上所述,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