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房屋应该归谁所有 |
释义 | 一房二卖房屋的归属:属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卖家与两方的买受人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做了过户登记的人才能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但是不能对抗善意获得房屋产权的第三人。 一、什么房屋不能过户 1、网签打时间差,一房两卖,无法过户一房两卖一般都是卖家利用网签时间差,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等网签备案时买家才发现卖家已将房屋又卖给了另外一个买家。对买家来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尽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签订买卖合同后,需较长时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应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后,不经过预告登记的买家同意,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如果一个房子有多个共有的产权人,买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有共有人反对的,买卖无效、 3、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买被查封的房子可能无法交易,或者你的首付会因此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产权共有人提起诉讼。买房前可以在房管局查询是否被查封。 4、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据规定,必须是无抵押状态的房产才能办理过户。购买此类房子,买家需要先到银行办解押(所谓赎楼) 5、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如果房屋有违建,按照有关规定,房子在拆除违建、恢复原貌之前,是不能买卖、不能交易、不能通过任何合法途径进行抵押的。 6、正在出租的房屋我国法律原则之一的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不能对抗先成立的租房买卖。 二、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的情形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求其交房。 3、卖家不签收定金。 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三、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应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该财产。 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若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 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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