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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为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为公司登记之日。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要晚于工商管理机关批准日期。成立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和程序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因此,公司的成立日期应当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的规定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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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9: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