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告知保险公司我曾经患有脑干出血,是否会影响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人有权根据被保险人告知的情况确定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和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患有脑干出血等重要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或解除保险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未告知情况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保险公司应当履行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根据未告知的情况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八十五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并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须如实告知重要情况,否则可能影响理赔。但若未告知情况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履行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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