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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股份制企业有盈利可以解散吗?
释义
    如果要申请公司解散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在公司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造成了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时,才可以申请解散。
    一般公司在盈利的过程中,如果对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失的话,一般不能申请解散。
    一、新公司多久可以注销
    新成立的公司不管经过多长时间只要经法定程序就可以注销。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不能解决的,或其他导致公司解散的事由出现时,设立人可以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报告递交至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解散公司诉讼事由具体有什么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2、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3、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非诉讼事由导致公司解散。
    三、股东一般能提出破产清算吗
    股东一般不能提出破产清算。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其他方式解决不了的;
    3、占公司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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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