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重审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案件重审程序有: 1、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设置新的案件编号。重审案件的产生是二审法院依法监督一审案件的结果,是一审案件未生效的判决依法发回重审的过程; 2、发回重审案件,立案后,送达的文件不得按照初审案件程序规定的文件类型送达; 3、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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