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当得利善意取得两者有以下区别:1、主观上,前者恶意,后者善意;2、前者只适用动产,后者可适用动产与不动产;3、前者只涉及两方,后者涉及第三方;4、前者得利应当返还,后者取得所有权,不用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