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子身份关系可否推定授权代理 |
释义 | 不可以。 父子关系不存在法律上的共同财产制,其仅仅是身份上的关系,其身份关系不属于其他因被代理人的行为致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 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什么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无代理权; 2、有使对方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对方出于善意; 4、行为人与对方之间的民事行为具有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权代理人。 二、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有效吗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三、无权代理合同有效吗 所谓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处理: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 2、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 二、无权代理有三种类型: (1)根本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根本不存在代理关系,行为人根本不具有代理资格。 (2)超越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虽然存在代理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代理权限的范围。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曾经存在过某种代理关系,但这种代理关系已经终止,也就是说行为人曾经拥有代理权,但这个代理权已经丧失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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