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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在购买重疾险时未提及登革热,是否会影响理赔?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未提及登革热,可能会影响理赔。一般来说,保险合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的,保险人对未告知的重大事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更改条款。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于某种疾病的告知义务,却未能履行,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保险合同未规定告知义务,或者告知义务并未对登革热作出明确规定,则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告知登革热为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对保险公司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询问,应当如实回答。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情况不得拒保或者加费。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七十四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按照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要求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拒不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第五十二条:“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有关履行合同的事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处理。”
    注:以上法律分析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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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