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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关系
释义
    

法律主观:
    


    一、 合同的解除 与终止有哪些区别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 债权债务关系 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的终止 ,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二、哪些情况下 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 劳动合同法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 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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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