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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轮候查封的效力
释义
    法律分析:轮候查封仅仅是正在排队的查封,尚不产生查封的效力。轮候查封是对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排队等候,待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可见,轮候查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查封,只是将来有可能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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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