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怎么处理 |
释义 | 1、未发生此类事故前应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发生此类事畅伐扳和殖古帮汰爆咯故按预案应急处理; 3、报告上级领导; 4、组织中毒人员就医; 5、组织调查事故原因; 6、得出事故结论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7、制定预防再次发生的措施。 一、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预案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其中,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此外,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法修改五大看点 看点一:增设对失职地方政府负责人引咎辞职情形 看点二:增加对网购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的规定 针对网购食品交易,草案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明确其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先行赔付。 看点三: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看点四:规范信息发布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并明确: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同时规定,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可能对社会或食品产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事先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 看点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为此草案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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