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父母离婚后对受其继续抚养的继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对其不继续抚养的继子女不承担抚养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除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外,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仍具有抚养的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