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可以申请过户,车牌不允许过户。转让机动车时,车管所将注销并收回车牌。车主持有车辆满3年,可以在转让车辆时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在此期间,车主可以购买新车,申请使用前的车牌。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新购机动车登记后,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