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将是将官中的最高等级,也是军官最高级别。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经重新修改的军谈洞官军衔条例。修改后的我军军官 军衔分三等十级。三等即尉官:少尉、中尉和上尉;校官:少校、中校、上校和大校;将官: 少将、中将和上将。上将是将官中的最高等级,也是军官最高级别。 上将是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高级别的军衔等级,最早的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根据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俄军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修正)》 第七条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修正)》第十一条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