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照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日照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如何办理 1、对申请材料受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2、对申请人提报材料初审,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3、对初审意见审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4、对审核意见复核,对申请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5、提交办公会审议相关审批事项,对申请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6、局长办公会后,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 7、印制批复文件,制发经营许可证 二、日照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的法律依据节选 1、《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二十二):“优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责……将省商务厅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以下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3、《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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