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期租赁与不定期租赁的定义及特点 |
释义 | 租赁合同期限的标准包括不定期租赁和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可随时终止,定期租赁不能超过法定期限,超过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续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合同更新可分为约定更新和法定更新。 法律分析 确定租赁合同期限的标准: (一)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来说,由于其期限不固定,所以,当事人双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只不过为了照顾承租人的利益及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也都要求终止合同的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一个宽限期。 (二)定期租赁 定期租赁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对此法律一般都有最高期限的限制。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租赁期要缩减到法定最高期限以内。我国《民法典》也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按照不定期租赁的规则来确定。当然,租赁合同超过20年,当事人可以续定合同,只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续租的期限仍不得超过20年。续租并非另外签订一个新的租赁合同,而是对原来合同期限的延长。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不仅延长了期限,而且还改变了后来合同的内容,那么将其视为另一个合同也不存在问题。如果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期限延长的,称为合同的更新。合同的更新与合同的变更不同;前者是在合同期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继续延长合同的期限;而后者则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合同内容或条件、期限等的改变。合同更新可分为约定更新和法定更新两种。 (1)约定更新。又称明示更新,即当事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另订合同,约定将租赁期限延长的; (2)法定更新,即租赁期限届满以后,承租人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亦继续收受租金或并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民法典》对于此类默示更新,承认其继续有效,并视更新后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或终止。不过,若租赁关系有担保人的存在,则这种租赁关系的更新,若非经其承认,其担保责任将因此而免除。这一点应依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文精神处理。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对于租赁合同期限的标准,可以总结如下: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但出租人通常会给予承租人一个宽限期;定期租赁有明确的租赁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需要缩减到法定最高期限以内;续租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可以是约定更新或法定更新;法定更新是指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或不提出异议,视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处理租赁关系的更新时,如果存在担保人,需遵循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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