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些场所悬挂国徽? |
释义 | 于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悬挂国徽和挂机关名称牌子问题,答复如下: 一、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悬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悬挂的国徽,直径为八十公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地区行政公署悬挂的国徽,直径为六十公分. 三、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悬挂的国徽由国务院统一制发. 四、国徽一般应悬挂于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五、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建制,由于行政区划的改变等原因而发生改变时,应将不需用的国徽缴回制发机关. 六、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机关正门挂书写有机关法定名称的牌子.行政公署挂的牌子上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挂的牌子上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挂的牌子上冠市的名称;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挂的牌子上应书写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牌子的大小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确定,不作统一规定.牌子为白底黑字,可以竖写或者横写,由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行制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 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第八条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第九条 外交活动以及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十条 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六)外交部; (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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