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政治自由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以及文化活动权。这些权利的确立为公民提供了广泛的保障,确保了他们的平等地位、自由表达和信仰、人身安全、财产保护以及教育和文化活动的权利。 法律分析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具体是: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 拓展延伸 公民权利保障: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监督权和基本权利的重要性 公民权利保障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平等权、监督权和基本权利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益。平等权保障了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确保了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监督权赋予了公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参与的权力,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和廉洁。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言论自由等,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这些权利的保障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石。只有通过加强对平等权、监督权和基本权利的保障,才能实现公民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结语 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原则,其中平等权、监督权和基本权利是公民的重要权益。平等权确保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监督权赋予了公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参与的权力,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和廉洁。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言论自由等,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这些权利的保障是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石。只有加强对这些权利的保障,才能实现公民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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