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刑是什么?死刑缓刑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1、死刑缓刑的定义 简称为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 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期间罪犯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自动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减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则执行死刑。 我国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是我国独创的刑罚执行制度,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归属于死刑的执行制度。 一般来说,死刑者基本上没有立即执行的,大多数都给予了缓期执行。 2、死刑缓刑的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5)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6)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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