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这边有个人失踪了。我想商量一下 |
释义 | 法律分析:宣告失踪的主体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程序如下:1、申请。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2、法院受理。3、公告。4、判决。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资阳市安岳县的低保是否发放。 法律分析:低保每年审批一次,审批通过低保金是正常发放的。审批不通过低保金则会停止发放。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农村低保户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天津危险品押运证,在哪里办理 危险品押运证办理流程为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进行考试,合格后发放危险品押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办理条件是年龄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危险品押运证去哪办理申请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在交管部门的危险物品管理科申请,一般都在交警支队。申请危险物品押运证在县、市公安局危险物品管理科申请。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将登记造册。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应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的对象因非吸烟而被判刑。现在同一个案子的人接到执行庭的电话,说要查封房子。但是,我还没有接到电话。现在我担心房子会被拍卖。我想商量一下我们的房子是否会被拍卖。 法律分析:为避免房屋被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要在房屋拍卖成交前,向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履行,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停止拍卖程序。如果是当事人名下唯一的住房,只可以查封,是无法拍卖的,登记结婚和是否拍卖房子无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的判决生效了,能不能暂时不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判决生效后,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的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申请强制执行是在一审法院申请,一般说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判决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如果本人不去的话,就只能委托代理人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了,委托律师的话还需要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的出庭函。要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生效期过即可,一审判决为十五天,二审送达次日。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我想商量一下,如果我旷工离职,对以后找工作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一)旷工离职对以后有影响,主要影响是对今后找工作的影响,如果用人单位在录用时经过了解,发现当事人曾经旷工离职,那么通常会拒绝再次录取。(二)其次,由于旷工离职,没有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各人的社保、档案、信贷、按揭以及其他需要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方面,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三)另外,旷工离职和自动离职有一定差别,根据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四)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五)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离职时,应该依法申请离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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