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如何补救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补救如下: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停止销售,进行警示和召回,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补救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应对该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一、商家赔偿必须提供身份证吗 需要的,提供身份证是为了验证对方身份信息。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后,首次在民事基本法中明确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这是针对产品生产商、销售商故意侵权的产品责任,即明知产品有缺陷有可能造成损害,却仍然将其投放市场放任造成损害,而且造成了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后果。 二、产品侵权的损害责任有哪些? 1、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和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纠纷的赔偿义务主体不仅仅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如果是运输者、仓储者造成产品的缺陷,那么运输者、仓储者也应是赔偿义务的主体。 (一)涉及人身伤害的赔偿规定。 相关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二)涉及财产损害的赔偿规定。 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三、消费者如何正确维权 一、消费者正确维权的方式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纠纷。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投诉与调解。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3、行政申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4、仲裁。 仲裁解决的前提是事先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5、诉讼解决。 根据具体被侵犯的权益,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消费者以诉讼方式维权,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 1)保存消费证据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中,一定注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果所购买的商品产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 2)明白消费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主要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 3)注意诉讼时效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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