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公租房需交多少租金 |
释义 | 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符合本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共分为以下三档: ⑴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租房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⑵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一、公租房除了本人还有谁能住 公租房除了本人,可以由申请人的亲人暂住。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优势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二、廉租房五年后购买流程怎么走 1、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高于50%(不含)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具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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