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代表主要是做什么 |
释义 |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 (1)收集、登记选票; (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 (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二、业主怎样维护权利 1、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有问题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但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因为不是代表了一个人,但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力量要比个人大些; 2、收费是否过高要有依据的,我国规定业主委员会没成立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向物价局申报,物价局审批公布或下文后就是合法的;如果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物业管理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后再向物价局备案后就是合法的。所以如果收费标准符合上面的条件就是合法的,如果个人有问题是没有用的,但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问题,业主委员会如果支持会代表业主向物业公司交涉的; 3、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的依据是物业管理合同,如果对照合同物业管理的服务确实不到位,你以自己向物业公司交涉,当然最好是通过业主委员会来交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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