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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跨省迁移流程
释义
    户口跨省迁移流程如下:
    1、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2、要带当事人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3、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然后等待拿到准迁证;
    4、带上这张准迁证和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当事人要迁入的地方派出所领迁移证;
    5、带上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当事人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
    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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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