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离婚了,女方户口怎么分出来?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1、分户,女方可根据其情况以及当地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分户,如果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或者直属亲属的,可以选择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2、迁回原籍,如果当地没有接收条件或者女方没有落户资格的,可以选择将户口退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一、男方落户女方的条件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然后拿着女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二、人才引进户口迁出老家还能迁回吗 能,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落户: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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