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均需要提供住址证明材料。具体的住房证明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住房合法权属证明; 2. 房产证、租赁协议、产权证等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和自己在房屋中居住的证明; 3. 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关个人住址的证明。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九条:“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对实行学制的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用具和教材,为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免除学杂费和住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8号:“学校要求学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情理兼顾,不得刁难或附加要求。”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