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障性商品房实行批次轮候配售制度。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申请受理前,根据房源筹集、房地产市场等情况制定每批次的轮候配售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批次轮候配售方案包括销售对象、售房单位、房源项目、房源地点、房源数量、销售价格、配售安排、选房规则、退出等内容。保障性商品房可以面向本市高层次人才单独批次配售,具体在配售方案中明确。 法律依据: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 第十条 保障性商品房实行批次轮候配售制度。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申请受理前,根据房源筹集、房地产市场等情况制定每批次的轮候配售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批次轮候配售方案包括销售对象、售房单位、房源项目、房源地点、房源数量、销售价格、配售安排、选房规则、退出等内容。 保障性商品房可以面向本市高层次人才单独批次配售,具体在配售方案中明确。 第十一条 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者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