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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代扣代缴有哪些事情
释义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须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9号)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依法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为全社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一、谁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时需要带哪些资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应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四、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行政事业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该单位向个人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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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