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单位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
释义 | 1、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施工准备的充分程度,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订施工意见、质量检查办法等,保证管理机构的良好运行。处理好地方关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及时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组织项目办、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上岗培训。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料物准备、技术力量、现场施工准备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确保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质量控制的手段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应全权代表建设单位履行职责,采取超前控制,预防为主的手段,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预期的质量控制目标。 3、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 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工程监理进行。工程监理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控制之中,通过控制人员、材料、机械、方法工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通过现场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参与分部工程、隐蔽工程验收等措施来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由参建各方人员参加的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成立督察组织,随时对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督察,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使用安全或严重的使用功能缺陷。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是指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千元(含)以上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千元的为质量问题,可分为一般和严重质量问题。 4、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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