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要得到男方的同意吗 1、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不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首先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带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最后带上《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