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前方遇到下列哪种车辆不得超车 |
释义 | 同驾驶机动车出现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等路段等的情形时,同车道的机动车不得超车。关于同车道行驶机动车在哪些情形不得超车的问题,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车道行驶的车辆,在前车遇到以下情况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机动车超车时如何驾驶 1、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机动车超车,是指行驶在同一车道上的机动车,后车超越前车的行为。 3、要说明的是,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的规定,在遇有道路上有中心黄色双实线、中心黄色单实线等禁止超车线的情况,机动车严格禁止跨线超车或者压线行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出现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等路段等情形,同车道的机动车不得超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第六十六条 简易程序案卷应当包括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案卷应当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证据材料、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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