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江航务管理局什么级别 |
释义 | 珠江航务管理局是属于副省级别的。 航务管理局的管理内容: 1、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黑龙江省水运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港口管理办法(规 定)、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2、负责指导各有水运市、县制订港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3、编制全省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和港口建设规划,指导各有水运市县进行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工作, 负责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 4、参与全省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并负责其实施阶段的管理; 4、负责新建港口、码头建设的行政审批工作; 6、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和管理全省港口经营秩序; 8、负责港区内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的区域范围的划定; 9、负责港口行政性费收、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有关港口信息的汇总、统计和管理工作;参与港口涉外工作,组织对开放口岸港口、码头 的资质审核与核查验收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从事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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