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所有的房屋由不能一方私自赠与他人。 一、赠与给小三的房子就一定是归小三吗 婚姻期间一方背着配偶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赠予小三并且办理了过户,虽然说房屋已经登记到小三名下,但是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赠与,赠与撤销后房子仍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赠与的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子,则过户之后除非具备法定撤销情形,否则不得撤销。 二、夫妻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名下的财产以他人名义登记为共同财产,但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能证明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属性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说,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个人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