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无效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无效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无效。例如协议书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离婚协议书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多长 事实上,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后,一一写明在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后,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即不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将长久有效。 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时一方有隐瞒财产真实情况问题,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的,那么涉及的财产处理条款,其实可以请求变更。 离婚后主张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按以下进行: 1、前提条件 夫妻俩协议离婚 2、时间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后三年内 3、起诉理由 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起诉之后,法院也受理的,经过审理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离婚后还就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只有在财产协议问题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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