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股权如何定价 |
释义 | 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 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3、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只要双方在实践中达成一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但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价格只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直接影响公司、股东和股权受让人的利益。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股权转让,甚至公司的健康运行。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 1、协商作价法 即由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协商作价法”属于主观定价法,即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综合考虑企业资产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确定双方都满意的价格。 2、出资额法 即按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价格。 3、净资产法 即按公司某一时点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根据该净资产值进行适当的溢价来确定股权的价格。 4、评估价法 即按公司经资产评估后确定的资产价格来确定股权的价格。 5、市盈率法 在股份公司,股票存在一个相对客观而由证券本身确定的价格,在投资学上称作“内在价值”。其中四种方法可以归类为客观定价法,如“出资额法”反映了企业资产原有的价格,“净资产法”与“评估价法”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现有价格,“市盈率法”则考虑企业的动态盈利能力,主要体现企业的未来收益,反应了企业资产的将来预期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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