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能否允许老人投靠子女入户? |
释义 | 广州市户籍可迁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男性超60岁或女性超55岁,夫妻一方原广州户籍或丧偶,有子女在广州;男性超60岁或女性超55岁,所有子女均在广州户籍(除现役军人或在国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者);有子女在广州户籍的离休干部。若符合投靠子女条件的一方配偶满足广州市投靠配偶登记结婚年限(2年),可一并迁入广州户籍。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三)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拓展延伸 广州居住政策:老年人是否可以依法享有子女投靠入户的权利? 根据广州的居住政策,老年人可以依法享有子女投靠入户的权利。根据《广州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老年人可以通过与子女共同申请居住证来实现投靠入户。居住证是广州市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在广州市合法居住的凭证,它不仅可以提供合法的居住权益,还可以享受医疗、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老年人需要与子女一起提供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申请表等,经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居住证,合法享有子女投靠入户的权利。这一政策的实施为老年人与子女团聚提供了便利,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结语 广州市居住政策为老年人与子女团聚提供了便利,老年人可以依法享有子女投靠入户的权利。根据广州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老年人可以与子女共同申请居住证,获得合法的居住权益和公共服务。这一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好的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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