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洛工伤认定受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商洛工伤认定的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4、委托文书 5、劳动(聘用)合同 6、职工受伤后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7、证据材料 三、商洛工伤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办法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