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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种子司法鉴定机构是如何鉴定的
释义
    种子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流程:
    1、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关的委托;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等等。种子司法鉴定时,票据样种要保存完整,没有证据就无法证明是谁家的种子出了问题。要向鉴定机构提供原来购买的,保存完整的种子,如果在储存过程中种子发霉变质就丧失的鉴定的基础。
    一、司法鉴定结果复议流程怎么进行
    司法鉴定结果复议的流程如下:
    1、准备《重新鉴定申请书》;
    2、提交申请书;
    3、举证;
    4、审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二、司法鉴定顺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的程序为: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
    2、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种子检验员。种子检验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具备相应的种子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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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