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应诉民事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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